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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执业药师考生成绩无效

2021-02-09 14:59   来源:药店经理人

  截至目前,吉林、山东、河南、湖北、贵州、重庆等省市已对今年执考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复核,大批执业药师考生因不符合条件,成绩无效处理。

  又有38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无效

  近日,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相关部委对2020年执业药师报考资格进行了复审,经大数据核查,我省以下38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10日。

  公告指出,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告明确,在公示期内,以上人员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与该中心联系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31—89995765。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国家取消相应考试成绩的处理。

  多省复核,大批考生成绩无效处理

  无独有偶,山东省济宁人事考试中心于1月26日通报,经考后核查,报名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赵某等14人,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人员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同日,山东省济南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公告称,经考后核查,报名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张某某等13人,存在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人员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梳理发现,目前,山东临沂、德州、潍坊三地也发布了相关通报,经考后核查,三地总计有58人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加上济宁和济南两地成绩无效人员,目前山东五地已有85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被无效处理。

  除此之外,截至目前,还有湖北、贵州、重庆、河南等数省市已复审,大批执业药师考生因报考条件不符合规定,成绩被无效处理。

  此前,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通报了《湖北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抽查复核未通过人员名单》,共有494人被取消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梳理发现,在这494名考生中,有462名是未按期复核导致,其余32名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未按期复核的考生取消202010 年月的成绩,其余考生则取消全部年月的成绩。

  1月25日,贵州省发布的《2020年度贵州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结果公示》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贵州省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执业药师资格复审小组于2021年1月5日至20日对该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其中复审合格人员2271人,未参加审核人员108人)。

  1月21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显示,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该中心已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复核。从复核结果名单来看,该中心对2609名成绩合格执业药师考生进行了复核,其中有67名考生复核不合格,23名考生未参加复核。

  1月18日,河南省药监局公布的《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后资格核查不合格人员及核查情况说明的公告》显示,总计有4013人资格核查不合格。需要注意的是,在这4013人中,有1231人未按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还有1395人未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这2626人还有一次机会,如逾期或仍未发送核查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今年报考执业药师,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

  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消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于2021年10月23日和24日举行。

  按照通知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药学类、中药学类)职业资格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于失信管理如下:

  1.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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