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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降了医生工资涨了 这座小城经验会全国推广吗

2018-06-27 10:4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自5月31日国家医保局正式挂牌后,首任局长胡静林的第一次公开调研活动引发了外界关注。

  据福建日报6月19日消息,15日至16日,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一行来闽调研医疗保障工作。胡静林一行考察了三明市医管中心、市第一医院、沙县高桥镇卫生院和新桥村卫生所等,并听取了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工作汇报。

  引发关注的不仅是胡静林首次调研活动,还包括调研的地点——三明。三明因其独特的医改探索而备受关注,其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并因此获得过国务院通报表彰,也一直是众多专家推崇的医改样本:

  第一,医药费用明显降低。通过压低药价,压缩回扣空间,大大降低了医生开“高价药”“大处方”的动力,药品量价齐降,患者自然少花钱。数据显示,2014年,三明市三级医院、县二级医院、基层一级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分别为6806.75元、3906.95元、607.79元,而福建省相应的平均费用为11826.23元、4236.25元、1390.19元。这些数据表明,三明群众看病负担明显减轻。

  第二,医保基金扭亏为盈。通过实行单病种付费、次均费用限额付费、进口药品限价、中药全额报销结算等措施发挥医保控费、促发展的杠杆作用。同时,建立住院周转金制度、第三次精准补偿、便民门诊等为患者减负。改革前的2010年、2011年三明医保分别亏损1.43亿元、2.08亿元,改革后的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结余2209万元、7517万元、8637.48万元,三明医保基金扭亏为盈,财政压力明显降低。

  第三,医疗服务价格、医务人员薪酬双重提升。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增加医院可支配收入。通过医保核算,调整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诊察费等劳务性收费水平。提升医务人员收入,建立科学考评体系,实行院长年薪制,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等,实现医务人员由平均年薪4.2万元到8.9万元的大幅增长。

  医保局长首次调研选定三明,不由引发外界猜测:三明模式是否会为未来医保工作提供重要借鉴与参考?

  三明医保由亏空转为结余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在全国各地诸多医改的探索当中,“三明模式”尤为受到关注,且获得了许多“点赞”。

  2016年3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部分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做法和经验”,正式从国家层面对三明医改给予了肯定。

  这与三明模式取得的显著成效有关。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为例,海通证券数据显示,自2012年三明医改启动以来,药品耗材占比大幅下降。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占比,从2011年的60.08%降至2015年的35.22%。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认为,从1997年算起,药改已经20多年,能在整个地级市将药占比由50%左右降到27%的,唯有三明一例。药改之难,可见一斑。而三明取得如此成就,如何称赞都不为过。

  这样的成就让人关注的同时,也更好奇背后的改革逻辑。公开资料显示,三明医改起因是城镇职工医保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崩盘风险。2010年,三明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亏损1.4亿多元,到2011年,实际亏损量达到2亿多元。

  在此情况下,2012年,三明启动医改,在国内率先实现“三保合一”,并成立了医保管理中心,启动三医(医药、医疗、医保)联动改革。三明医改重点关注降低药品价格和控制医保次均费用,使医药总支出得以下降,最终实现医保基金扭亏为盈,药品招标采购趋于合理,过度医疗受到遏制。

  数据显示,2012年,三明职工统筹医保基金结余2200余万元,到了2015年,三明职工医保基金结余1亿多元。

  与三明曾经所面临的情况类似,目前我国一些地方也需警惕医保基金收不抵支风险。放眼全国来看,我国卫生总费用已超过4万亿元,而且还在不断增长,医保支付压力巨大。

  这也给国家医保局提出问题,如何减少医保资金浪费,提高医保使用与管理效率?三明医改取得的成效明显,这或许是胡静林前往当地进行调研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尽管国家医保局是从国家层面实现“三保合一”,这与三明模式存在很大差别,但在一些专家看来,也吸收借鉴了三明医保体制改革探索的一些经验,具有很多相似之处。三明能够为前进中的国家医保局提供一些改革思路,这或许是胡静林第一站前往三明的又一原因。

  结合地方实际推广三明经验

  据三明日报报道,16日上午胡静林在当地出席座谈会时表示,要切实发挥全民医保在医改中的先锋作用。

  胡静林指出,福建和三明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创新、突出重点,采取整合城乡医保制度、改革药品招采机制、改进医保支付方式等措施,充分发挥了医保基金“战略购买者”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为各地推进医保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医保在整个三医联动中应发挥引领性的作用,这是共识。过去医保只是一个简单的末端支付方,对前端药品的定价,招标采购没有完整的协商、管理、评估机制。国家医保局成立的核心目的,就是把相关职能进行合并,设立并完善支付标准并和医院形成协商机制,避免被动付费发生的矛盾,这也需要发挥医保“战略购买者”的作用。

  2017年年底,人社部医保司司长陈金甫曾撰文指出,基于价值导向的医保战略性购买,核心机制是以医保资源为支点、以医保支付方式为杠杆、以利益激励为传导动力。这就需要破除传统的行政管理思维,构建以社会协商为基础、利益博弈机制为遵循的共同规则,并相应建立新的评价体系和专业支持体系。

  对于福建的医保战略性购买经验,有业内人士将目光聚焦于福建开展的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福建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指的是在集中挂网采购中,除了既定的全国最低和历史最低的挂网限价以外,还另有一个医保支付限价。在集中挂网环节,就给出医保支付最高限价,促使医疗机构最终以低价而非高价采购产品。 

  在业内看来,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有效发挥了市场机制作用,有助于挤压药品价格虚高空间。

  正如胡静林所说,这为各地推进医保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已形成了总额控制下的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按人头病种付费、按均值付费、按床日付费、按单病种付费、按DGRs疾病诊断相关组点数付费等多种付费模式,建立了多种医保付费机制。

  胡静林强调,要坚持“三医”联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广三明医改的成功经验。

  包括朱铭来在内的多位专家对记者表示,需要注意积极推广三明医改成功经验的前提,是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目前医改模式众多,三明模式有可以吸取的积极经验,但地方更要因地制宜,探索出适合地方本身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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