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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升级

2018-06-19 13:53   来源:健康报

  日前,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使医疗机构实现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统筹推进药学服务能级提升。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三级医院统一设置药学部,二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药剂科,探索开展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和静脉集中配置中心等的标准化建设。建立药品遴选制度,保障药事管理程序公开透明、临床用药合理安全。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体现专业技术优势和价值的临床药学服务,包括治疗药物监测(TDM)、精准药学个体化治疗、药学监护、参加多学科会诊等,鼓励开设合理用药咨询门诊,探索实行药师院际会诊。

  《通知》提出,加强临床用药行为规范。各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临床用药监管,避免不合理用药和错误用药。完善处方审核调剂制度和流程,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代等相关规定,做到“四查十对”。认真评估药房供应链优化合作模式,切断药品收入与医疗机构及医生的利益关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

  此外,重点推广处方前置审核、加强处方点评工作、开展临床综合评价。各级医疗机构应尽快开展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工作,鼓励开展住院医嘱审方全覆盖。锁定重点监控药品,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抗菌药物、麻精药品、抗肿瘤药物、中成药、中药饮片(含颗粒剂)、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等进行分类专项点评,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对存在使用量不合理增长的药品,实施限购、暂停采购等措施。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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