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聚焦新医改 > 各地实践
锦州“三医联动”将医改推向纵深

2018-06-13 14:04   来源:辽宁日报

  日前,锦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被国务院通报表彰。自200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锦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2016年5月,锦州市被列为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后,全面聚焦解决“三医联动”“两票制”、医保制度整合优化等关键问题,实现了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的转变。确保了在改革推进过程中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财政保障可持续、卫生事业获发展。

  改革运行机制

  让患者 “少花钱、看好病”

  因为急性脑梗,64岁的王红凤在锦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6月10日上午出院结算时,她发现自己只花了1000多块钱。锦州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王红凤参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能达到80%,有效减轻了患者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据统计,锦州市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06年的50元提升到2017年600元,各级财政补助450元,全市参合农民168.6万人,参合率达到96.82%,常住人口参合率为99%,贫困人口参合率100%。

  随着全锦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王红凤最直接的感受就是药价、住院费用的降低。

  以锦州市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全覆盖为例,2015年9月锦州市药品零差价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四个县(市)全部取消药品加成。2016年,锦州市作为国家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区域内包括省属3家附属医院、解放军医院和国企医院在内的16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截至目前,锦州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控制在30%以下,降低10%;医院收入结构优化,医药总费用增幅同比下降8%;全市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同比下降8%;总体实现“三增加、三下降、三满意”工作目标。据统计,仅一年的时间,锦州城市公立医院药品累计给患者让利10540万元。

  改革就医秩序 百姓看病方便又高效

  最近,锦州市民王建军感觉头部疼痛,通过微信预约到了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位医生的号。随后不久,王建军就收到一条预约短信,提示他“第二天上午10时24分到医院就诊”。第二天上午10时10分,王建军到达指定诊室门口。候诊、就诊、缴费、取药……一系列流程走完,仅过了40分钟。

  “以往,在医院完成一次就诊就需要排队四五次,光排队差不多就花费几十分钟。人们总是吐槽医院看病累、排队烦。”锦医一院工作人员说。如今,由于医院信息化建设以及服务模式的改善,患者平均排队时间减少70分钟。

  不仅到医院看病的体验得到了提升,在锦州,随着基层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百姓看病也越来越方便。为发挥基层医院“守门人”的作用,锦州市以医联体为载体,通过专家坐诊让“社区首诊”变成了现实,改变了“大医院看不上病,小医院看不好病”的现状;以优质资源下沉为着力点,基层诊疗能力不断提升,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实现全市健康管理机制全覆盖,将更多居民留在基层。据了解,锦州市目前已完成了全市77家乡镇卫生院回收工作,实现了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甲级村卫生室,回归公益性。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33家,基本形成了15分钟健康服务圈。

  改革管理模式 创建“三医联动”锦州模式

  锦州作为国家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试点城市、辽宁省唯一的“三医联动”医疗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深化医改方面,走出了“锦州模式”。

  在整合职能上,锦州新成立了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管理职责、编制医保基金预决算的职责,物价部门承担的有关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职责,卫生部门承担的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民政部门承担的有关医疗救助管理职责划入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同时成立了近300人的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实现了县(市)区垂直管理。

  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的成立,能更有利于发挥医保的功能,并且以此加快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让锦州每个百姓都能享受医疗保险,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同时,医疗保障管理局将推动锦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理顺管理体制,解决医保碎片化管理问题,进一步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作用。另外,医疗保障管理局还将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价格和供应保障制度,突出在药品、耗材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支付端议价能力,最终形成以医保为主导的药品价格体系。实现“两票制”网络监管,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