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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鼓励发展医生集团

2018-05-03 09:41   来源:健康报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医生集团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通过放宽注册审批条件、落实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为引进高层次医技人才、加快推进医疗健康产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意见》明确,放宽医生集团注册审批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在该市成立医生管理集团,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可以描述为医生资源管理、医疗管理、医疗咨询、医疗技术开发等;医生集团可以组织其引进的医生在该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执业备案登记;支持医生集团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对医生集团引进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同等享受莆田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计划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医生集团的医生到莆田市辖区公立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意见》要求,市区两级财政兑现医生集团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对入驻的医生集团,按医生集团的分类和对当地的推动作用,可分档补助50万元、100万元或200万元;对品牌运营、品牌宣传、品牌管理良好的医生集团予以追加奖励;对营运管理中给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停止补助,并追回已发放补助。对入驻的医生集团,其缴纳的税收(含医生个人所得税),市区两级财力所得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实行即征即奖。对医生集团新建、购置或租用办公用房的费用,给予部分或全额补助。

  该市强调,享受扶持政策的医生集团需满足如下条件:在莆田市内注册且在辖区内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5位以上专业医疗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主任医师或4名副主任医师;与莆田市政府共同开展品牌运营、品牌宣传和品牌管理,每年至少举办一场国际性学术交流会或国内高端的专科学术交流会,每年在莆田市境内至少组织一次大型义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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