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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评出“龙江名医”

2018-03-06 10:32   来源:健康报

  入选“龙江名医”人员,门诊诊察费(经相关部门批准)将不低于当地标准3倍,并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按月发放;优先支持入选名医,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名医工作室;优先支持入选名医在承担国家和省级医学课题、重大人才项目、临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国际国内交流合作项目;优先推荐到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任职……近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龙江名医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按规则评选出各个层级的“龙江名医”1000名,届时无论是大医院还是基层医院都将有政府认可的知名医生。

  《意见》指出,“龙江名医”分为省、市(地)、县(市)3个层级,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医疗单位在岗职工(含民营医院),具备相关学历、并获得注册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均可参加评选。“龙江名医”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期将评出名医1000名,其中省级500名左右,市(地)级300名左右,县(市、区)级200名左右。其中,省级“龙江名医”申报条件为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从事临床工作20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包括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近5年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获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内高校或三甲医院博士生导师、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2项等。

  《意见》明确,对成功入选名医将给予相关待遇,建立“龙江名医”荣誉制度,编制《黑龙江省名医录》,成立“黑龙江省名医联盟”。同时,建立“龙江名医”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撤销其称号,停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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