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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2018-01-05 10:51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浙江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试行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浙江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改革,并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首次推出107个按病种收费的目录。

  此次公布的按病种收费目录中发现,107个病种均“明码标价”——被诊断为孔源性视网膜脱落的疾病,总收费标准不高于9000元;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的总价不得超过6600元(人工晶体除外)。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包括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浙江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价格标尺,将所涉及疾病的所有诊疗费用‘打包’,意味着省级公立医院只能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总费用不得超过目录中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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