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精神,我市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自2018年1月1日起,原由兰州市新农合市级统筹信息系统经办的医疗保险各项业务,全部切换至兰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办理。
据了解,参保患者需办理信息变更、住院医疗、特殊门诊等业务时,到所在辖区社保局和医保局办理。由于信息系统切换,2018年1月1日进行原兰州市医疗保险系统升级改造,暂停刷卡结算一天,1月2日系统切换完成,各项业务可正常开展。原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系统在院人员在31日前完成农合转自费操作,待系统切换完成后进行自费转医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