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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医改仨月 药费同比下降5.92亿

2017-12-18 09:52   来源:华商晨报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卫计委获悉,截至目前,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3个多月,统计显示,115家医院医疗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为4.44%。药品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19.74%。总诊疗人次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3891万人次,增幅0.94%。其中三级医院诊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数82.4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08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下医院诊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数17.5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08个百分点。

  沈新增注册全科医生1538人

  8月26日零时,启动了沈阳行政区域内115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15家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同步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收费项目价格,提高了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的价格,实现了药品价格下降、检查检验价格下降、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上升的“两降一升”的目标。

  通过全面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扎实开展多个城市的医疗机构联合议价等措施,药品价格同比去年平均下降20%左右。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化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标准。完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在实施服务能力提升上,沈阳市加大全科医生招聘力度,注册全科医生1538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得到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按年人均70元标准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

  医改后总诊疗人次数同比上升0.94%

  截至11月底,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3%,全人群34.5%。出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已组建 “1+1+X”沈阳特色医联体46个,涵盖13家省管三级医院(含军队)、27家市管三级医院(含军队武警)、136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康复医院、护理院,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和慢阻肺等5类疾病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分级诊疗,最大限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沈阳市出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确保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综合改革三个月的监测数据显示,115家医院医疗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为4.44%。药品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92亿元,降幅为19.74%,药占比30.20%,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1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33个百分点。总诊疗人次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3891万人次,增幅为0.94%。其中三级医院诊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数82.4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08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下医院诊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数17.5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0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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