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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医疗新政鼓励人才投身山区

2017-12-12 11:14   来源:泉州晚报

  为鼓励引导更多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投身山区建设,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根据该通知,省属高校、各类职业院校将继续通过开展医院对口共建,支援医院管理输入、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临床专科等,提高山区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将依托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组建区域性医联体,促进沿海专技人员向山区流动;继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根据山区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成长规律,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病历、技术推广总结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替代。

  该通知要求,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在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经定向评价取得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在定向使用岗位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离开相应岗位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按照“三类五档”标准体系,分年提高山区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水平,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每年安排2亿多元财政资金,针对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四市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建立专项奖励制度;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经认定后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各地可给予相关配套支持;对山区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内部分配方面给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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