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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工医疗互助报销医疗费用近2500万元

2017-12-11 10:49   来源:大连日报

  不久前,大连市某电力公司工作的徐先生因冠心病住院治疗,出院后除去医保报销的部分,剩下的自费医疗费用又由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报销了2.7万元。据了解,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成立两年来,本着“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互助理念,有效缓解了职工住院的经济负担。截至今年11月8日,全市已有40万名职工参与到医疗互助活动中来。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累计为22276人次职工补助医疗费用近2500万元。

  据介绍,近日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对报销比例、医疗耗材、扩大覆盖范围、向困难职工政策倾斜等细则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对于采用非必须且国产可替代的进口高档医疗耗材,要求按医保规定同比例报销,使得医疗互助报销与医保报销相协调,有效完善了职工报销体系。如做心脏支架单项,职工若使用了进口心脏支架,医疗费单独计算,如果医保报销35%,那么互助中心也将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报销35%。

  职工医疗互助是不依附于市医保中心、保险公司、银行第三方机构,建立工作自成体系、独立运作的运作模式,由工会倡导组织,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保障的非营利性互助互济活动,以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使互助资金完全“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根据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凡我市辖区内参加基本医保且工会组织隶属我市管理的在职职工,住院后除去医保报销的部分,对医保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照5000元以下到5万元以上分6档给予递进式补助,补助比例从40%递增至80%。职工医疗互助资金采取每人每月9元,每人年缴费108元的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允许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为向参与互助的职工和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市总工会通过非工作时间值班制度、延时服务制度及人性化服务等措施,确保职工及基层单位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办理事项,给予职工和单位更大的便利。目前金普新区、高新区、长海县、甘井子区总工会等已组织2万名职工参与到医疗互助中来,有效扩大了职工互助的覆盖面和受惠面,让更多职工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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