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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2017-12-07 11:40   来源:绥化新闻网

  今年,兰西县不断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机制,降低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标准,加强支付方式改革创新,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开展,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家住红光镇红光村67岁的农民张兴春,患冠心病多年,曾频繁往返于哈市各大医院住院治疗。今年初,镇里把他列入了精准扶贫户,并帮他交纳了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部费用,今年住院共花费7万多元,出院时合作医疗为他报销了3万多元,加上大病救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总共能报销6万多元,实际上,张兴春自己花了不到1万元。“多亏这合作医疗啊,要不咱哪有钱治病啊,只能在炕上硬挺。”张兴春感慨地说。

  长岗乡长富村村民郭志田患有严重的肾衰竭,在得病的几年里,他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外债。年初,长岗乡驻村干部和县合管办的工作人员来到他家中,了解到他因病致贫的情况后,主动为他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他看病花去的6万9千多元报销了3万3千多元,加上后续的大病救助和医疗保险,他还能报销2万多元。

  自新农合工作开展以来,该县通过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和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农村贫困户参合率达100%,参合人数为1.368万人。该县坚持精准施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贴;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及特困人群中80岁以上老人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入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全额补偿,农村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5%。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新农合报销75%后,人寿保险公司再补偿20%。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新农合补偿50%后,符合大病商业保险补偿的,由大病商业保险补偿,剩余部分人寿保险公司补偿30%,最后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救助70%。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5万元;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和“一站式”综合服务。贫困人口的住院费用由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五免一减”政策,即免挂号费、免诊查费、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免一般诊疗费、免中药饮片加价零差价销售给贫困患者,减免贫困患者住院检查费、检验费、床位费的10%。

  该县不断扩大新农合覆盖范围,提高补偿比例,实行了门诊、住院、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等便民措施,极大提高了农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让广大农民贫困户真正享受到了党的惠民政策,也有效助推了兰西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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