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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向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说“不”

2017-10-30 10:45   来源:江西日报

  10月26日,记者获悉,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全市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对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销售或者购买、临床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回扣、宣传费、广告费、科研费、酬劳费、信息费、赞助费、开单提成费、处方费、新药推广费”等名目多样的医药贿赂进行严查。

  《方案》提出,进行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目的是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医药流通领域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交易规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纠正在医药购销环节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厉查处医药流通领域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降低虚高药价,缓解广大群众看病贵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将成立专案组重点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卫计委、食药局要在前期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自查有关情况及发现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市场监管局要依法依规查处破坏公平交易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通报卫计部门、食药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收受商业贿赂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在集中整治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上报整治成果;对案情复杂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及时上报。

  据了解,市民可通过举报电话0791-86350005、电子信箱1071814660@qq.com以及利用12315平台投诉举报涉及南昌市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涉嫌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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