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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调整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医疗待遇

2017-10-26 16:28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近日,在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下,长春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走访慰问了7个地区的离休老干部。通过走访了解到长期异地居住离休干部的医保需求,市医保局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务求为老干部提供方便。

  一是增加老干部选择异地定点医院,方便就医。按照规定,异地居住的离休人员只能选择一家省级定点医院就医,但老干部年龄平均在88周岁以上,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并且多数离家都比较远,看病就医极不方便。同时,到人流集中的省级医院挂号、就诊、划价、取药都需要长时间排队,而且三甲医院医疗费用高,统筹基金支付的日常用药费用远高于市级或区级医院。

  基于这种情况,市医保局增加异地居住就医离休干部的定点医院,由原一家定点医院增为三家定点医院,老干部在居住地可以选择一家省级医院,一家市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一家区级医院或社区医院。

  二是开设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健康体检,与在长老干部享受相同待遇。几年来,市医保局每年都组织在本市就医的离休干部到定点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按照相关规定每人每年报销1000元。由于外地居住就医人员分散、各地区医疗收费标准不同等原因,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并没有此项待遇。

  经过认真研究,2018年起,对在异地居住就医的老干部实行定期健康体检,与本市同步进行,标准为年人均1000元,老干部或其家属提供体检报告和体检费用收据回长报销,实现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和长春本地居住离休人员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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