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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综合体”获批 为什么要做“共享”?

2017-09-20 10:25   来源:浙江在线

  “原则同意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为入驻全程国际Medical Mall 建筑物的其它医疗机构提供检验、病理、超声、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及药房、手术室等共享服务试点。双方应签订相关委托协议,明确医疗风险防范及责、权、利等相关事宜。”近期,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全国首个“医疗综合体”的消息引发了医疗圈的很大的关注:医疗也开始做“共享经济”了?以后开诊所不用自己准备医技科室了?在“医疗综合体”里看病会比大医院更好吗?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俞新乐看看他是怎么理解“医疗综合体”和医疗的“共享模式”的。

  浙江“医疗综合体”获批 为什么要做“共享”?

  医疗资源可以共享,也应该共享

  “对于这种模式的批复,我们的出发点是觉得医疗资源可以共享、应该共享,而且社会办医机构发展到现在,形成了一定的气候,在创业创新上,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予以支持。”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俞新乐坦言,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对新业态、新模式抱着开放、包容的态度鼓励创新探索,更多的是希望能体现医疗的核心要素:人与技术。

  检验、病理、超声、医学影像、药房、手术室等的共享服务试点,不仅可以让入驻的医疗机构更专注医生、医术,通过这样的“共享”模式,减轻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设施设备方面的投资压力。

  “浙江省现在有一万多家社会办医机构,一万多的医生实现了多点执业,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势头很好。”俞新乐表示,这样的“共享”模式尝试,是一种“耳目一新”的尝试,对于之后能否普及推广,也要看试点和运作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新生事物还是希望大家能耐心观察其成长发展。

  如何实现医疗资源共享?管理很重要

  从批文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次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批复的目的是“鼓励创业创新、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而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本身是具有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此次为同一个建筑体内的其他合规医疗机构提供设施设备方面的服务,不仅是一种“共享”更是多的是探索一种管理模式。

  批文共有3个要点,第一点可以参与共享的机构及可以共享的医疗设施范围;第二点则特别提出了“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技术支持下,杭州全程健康疗门诊部可试点开展二级以下(含)日间手术。”这对单独的手术项目做了医疗技术的指导规定,是为了控制医疗风险;第三点不仅要求全程健康加强自身医技部门的规范,同时和入驻医疗机构一起建立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要求杭州市江干区卫生计生部门加强指导。

  浙江“医疗综合体”获批 为什么要做“共享”?

  新的共享模式会带来什么改变?

  其实医技设备的“共享”并不新鲜,大型医院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各专业科室“共享”了医院的设施设备和服务。

  但“医疗综合体”这样的“共享模式”更考验运营方的管理能力。不仅要协调各入驻机构,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说压力更大了。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俞新乐表示,这样的共享模式是否成功不仅要看运营方管理得如何、社会接受程度,还要看他们所瞄准的客户群体是否精准。

  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在就医环境、隐私保护、个性化需求上做更集中的关注,虽然会分流传统大医院的部分客户,但就医疗健康服务产业的多元化发展、甚至医生未来的创业创新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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