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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分阶段实施“两票制”

2017-09-15 11:20   来源:健康报

  日前,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厅等13部门向社会公布《关于印发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 “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将分层级、分阶段稳步推进“两票制”实施。自10月1日起,省级公立医院及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等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三级公立医院率先实施“两票制”。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两票制”。

  《方案》规定,为保障基层药品供应,鼓励支持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偏远、交通不便和配送有困难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不受“两票制”限制,在此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方案》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指定配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医疗机构使用电子发票,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两票制”。《方案》特别规定,对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允许各地通过行政手段组织遴选配送企业及指定或划分配送区域,不得以当地设库、建分公司等条件进行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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