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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为41.6万贫困人口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017-09-08 13:54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6年5月份,民政部门来我们家进行低保入户调查时,正好赶上我12岁的儿子血友病二次突发昏迷,工作人员帮我们提出救助申请,还办理了临时救助,解决了生活之忧。”兴隆半壁山靳杖子村周志国说。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省启动“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试点工作,我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为符合条件的41.6 万贫困人口落实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资金1.35 亿元。

  我市对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救助对象,除特困人员外均按照80%的比例实施住院救助,年度封顶线为7 万元。对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规定的,在常规住院救助之外,对超出年度封顶线以上的自付医疗费,再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封顶线达到20 万元。对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救助对象,相应调整救助比例和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参保意愿,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联动发挥保障合力。

  同时,我市在医保服务大厅设立医疗保障救助专用结算服务窗口,实行受理申报、资格认定、费用结算、资金拨付等“一站式”服务。同时,与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实现了“数在网上传、钱从银行走”,贫困群众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即时结算。另外,依托村级信息平台,建设村级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由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级民政专管员(协管员)代办所有手续,保障对象只需在家里签字确认即可享受医保救助“一条龙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足不出户的便利。

  此外,我市将着力在对象认定精准化、救助标准科学化、救助水平合理化、政策衔接无缝化、救助服务亲情化等方面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继续深入总结试点经验,为更好发挥医疗救助制度效益,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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