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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积分制管理医疗服务

2017-09-07 11:08   来源:健康报

  根据日前出台的《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贵州省将对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实行积分制管理,每个自然年度初始分值为12分,根据医师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扣分,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不跨年累计。扣6分~12分医生受到相应责罚。《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扣分满6分的,医师执业所在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对其进行约谈,在本单位内进行通报;累计扣分满10分的,由所在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其进行约谈告诫,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累计扣分满12分的,该医师在之后3个自然月内为参保人员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急诊、抢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除外),在统筹地区内予以通报。

  医师连续两年每年累计扣分满12分或连续3年每年累计扣分达10分(含)以上的,该医师在之后12个自然月内为参保人员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相应结算(急诊、抢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除外)。医师因违规而造成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的费用,定点协议医疗机构不能转嫁给参保人员承担。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应及时将医师受到的责罚信息对外公布,并以一定方式提醒告知参保人员,便于参保人员就医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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