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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制定实施"1+N"发展战略 构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格局

2017-07-13 16:33   来源:华夏经纬网

  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制定实施“1+N”发展战略,以利民医药产业园为核心区,构建由1个核心区和N个特色园区组成的统一规划、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多点支撑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格局。

  根据日前发布的《哈尔滨市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依托哈尔滨新区利民医药产业园区,成立市生物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制定实施“1+N”发展战略,以利民医药产业园为核心区,构建由1个核心区和N个特色园区组成的统一规划、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多点支撑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格局。除平房区、松北区和五常市等3个既有片区外,特色园区由各区县(市)申报,经专家评审和市政府审定后确定。

  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名单、市场前景好且急需流动资金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可以申请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贷款资金采取封闭运行的方式专款专用。以2016年为基期年,对现有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生物医药企业和新引入并“入统”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生物医药企业扩大生产、销售规模,年增加销售收入达1亿元至5亿元(含1亿元、不含5亿元,下同)的,年增加销售收入达5亿元至10亿元的,以及年增加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的,将上述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的80%、85%和90%部分奖励给区县(市)政府,统筹用于支持本地区地方经济产业发展。

  对生物医药企业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投产后,给予实际投入的30%、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积极争取纳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合作,对在哈尔滨市落地生产、年产值亿元以上的,每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哈尔滨市新增的生物医药产业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哈尔滨市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物、改良性新药和首仿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类医疗器械参照执行),2016年以后申报取得临床批件并开展临床试验的,给予200万元奖励;2016年以后申报取得生产批件并进行生产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对2017年及以后国家给予资金支持的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通过验收后,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按照国家支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要求地方给予相应资金分担的,按分担资金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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