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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举措打造青海特色医改模式

2017-07-11 11:39   来源:西宁晚报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人社系统从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入手,扎实做好七项工作,打造富有鲜明青海特色的医改模式,让各族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2016年的610元提高到680元,财政补助人均由486元提高到526元,个人缴费统一调整为154元。医保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在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31个病种的按病组结算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得到巩固完善。研究制定了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评审实施方案,并开展药品目录遴选工作。完善了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价办法,规范统一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管理。研究制订了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自1月1日起,先期将海西、海北、黄南、果洛、玉树5个州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库完全合并,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在确保系统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启动了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的系统整合工作。

  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方面。我省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市州和商保机构的工作指导,改造完成了两家商业保险公司业务经办网络,达到与省人社数据中心对接的条件。目前,海西、海北州已完成移交工作,海南、果洛州即将进行交接。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方面。上半年,在积极部署,保质保量完成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施方案的制定、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和持卡库系统改造、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发、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退休人员备案和预付金拨付等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向北京、天津、山东、四川和江苏等5个省市拨付了我省省本级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医保预付金,并成功保障了46名异地就医人员持我省社保卡即时结算。

  同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管理方面。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调整了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比例,并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的原则,调整基层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管理使用权限,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工作薄弱地区流动。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面。确定将西宁市、海西州和黄南州列为我省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地区,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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