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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9月底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2017-06-27 09:38   来源:沈阳日报

  重点人群超六成将有家庭医生服务、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大力推进分级医疗……6月26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辽宁出台《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标志着今年辽宁医改将有“大动作”。

  重点人群超六成将有家庭医生

  6月底前制定出台《辽宁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意见》。重点推进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年底前所有城市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 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年底前辽宁各市均有医联体

  今年,辽宁将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6月底前制定出台《辽宁省推进医联体建设实施意见》,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年底前,各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联合体。

  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今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鞍山、本溪、锦州、盘锦4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并将推进军队医院、武警医院参与驻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分级诊疗体系。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医保财政补助提高至450元

  今年辽宁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7年底前各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规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2016年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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