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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综合医改交出优质答卷

2017-02-22 16:25   来源:陕西传媒网

  记者月22日从省卫计委获悉,自国务院2016年5月将我省确定为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以来,陕西按照十个“必答题”要求,明确改革思路,强力推进综合医改试点,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众多百姓从中受益。

  40个县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坚持边实施边完善,进一步巩固扩大分级诊疗成果。健全转诊机制,二级以上医院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确保转诊患者优先诊疗。以利益为纽带健全机制,促进医疗集团、医联体、县镇一体化及医疗机构内部转诊。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广泛开展教育宣传,促进群众改变就医习惯,引导患者向基层流动。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鼓励其积极参与签约服务。宝鸡市的家庭签约率达45%,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0%。随着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推进,三级医院诊疗人数逐步下降,部分医院已下降3%,基层首诊数量不断增长,最高增幅达50%,40个县实现了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就医新秩序加快形成。

  “两票制”解决药价虚高

  积极推行“两票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将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两票制”管理,在城市,与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改革同步实施,在县及县以下与药品“三统一”政策有效衔接,县、镇、村等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实行两票制。突出医疗机构主体地位,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遴选配送企业,三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分别不超过15家;二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分别不超过5家、15家。同时,加快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完成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类等13类医用耗材采购,并在省采购平台挂网公布了采购目录,平均降幅达到10.59%,有91.6%的品种在全省最低价的基础上价格进一步降低。开展药品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在省内,以市域为单位,推动组建11个采购联合体,以直接挂网药品采购为突破口,对采购金额大、使用数量多、重合度高的药品开展联合带量议价采购。与四川、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等省(区),开展医用耗材的比对信息共享。实施重点药品监控。实行超常使用药品监测预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严格督查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促进合理用药。

  “三医联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价格补偿90%、财政补助5%、医院消化5%的原则,拟定城市公立医院调价方案,于2016年1月起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院开展带量模拟测算。去年9月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12月省政府分别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审定。2017年1月24日,省医改办牵头召开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同时,完善了手术分级管理目录、药品供应保障、医保报销衔接、医疗费用控制、财政补助政策文件,保证价格调整稳步实施。同时,优化诊疗流程,将患者需要与诊疗行为有机结合,做到合情合理、兼顾医患,坚决杜绝过度检查检验等行为。

  “两保合一”实现跨省就医即时结报

  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年筹资标准提高到570元,参保率达98.5%以上,实现了应保尽保。本着有利于贯彻中央精神、有利于深化医改、有利于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办公、信息共享、方便群众”的思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实现“六统一”,大力推进基本医保与全国联网,实现省内外异地就医结算,各类保障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有效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12月21日,实现首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即时结报。

  84个县区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按照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宝鸡等7个市成立了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目前84个县区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公开选聘98名县级公立医院院长,141家县级公立医院建立院长任期责任制和问责机制。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公立医院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118家县级公立医院拥有用人自主权

  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将30%收支结余和新增业务收入纳入绩效工资分配,使同专业同学历同职称的乡镇和社区基层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县级医疗机构人员,并重点向全科医生岗位倾斜。加大绩效工资中活的部分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目前,101个县区推行岗位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118家县级公立医院拥有完全的用人自主权,159家县级公立医院具备收入分配权。

  社会力量办医床位数占全省总床位的15.7%

  制定《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在规划设置、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引导举办专业检验、影像、诊断等医学中心,支持第三方医疗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互联网+、健康文化、体育医疗康复等特色健康服务。目前,全省社会办医床位数为33323张,占全省总床位的15.7%。

  两年化解公立医院历史债务1.2亿元

  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由财政全额承担。城市公立医院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助、加强成本核算等方式予以补偿,其中政府补偿5%,由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实际进行差额补偿。2011年底前县级公立医院形成的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剥离,由县级政府3年内偿还完毕,省、市政府给予适当财力支持,对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回购。城市公立医院采取地方债务或债券方式化解。2015-2016年共化解公立医院历史债务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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