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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范中药饮片处方行为

2017-02-07 10:27   来源:健康报

  2月5日,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方案(试行)》,禁止中药饮片处方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规范医生中药饮片处方行为。《方案》规定,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等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处方用量但必须注明理由。

  《方案》对不规范处方进行了明确界定: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中药饮片与西药、中成药未分别开具处方的;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有配伍禁忌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缺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等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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