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聚焦新医改 > 各地实践
辽宁培训助理全科医生

2017-02-07 10:26   来源:健康报

  到2020年,辽宁省所有新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疗岗位的高职(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均需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5+3”全科医生为主体、以“3+2”助理全科医生为补充的全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全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启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并提出了此项工作的远期目标。

  据介绍,培训对象为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丹东市列为首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试点地区,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扩大培训规模和范围。

  该省要求,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政府对培训对象及教学实践活动给予必要的补助,省财政予以财政支持。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确保向培训学员按时发放基本工资并缴纳单位承担的保险费用。培训期间,学员可在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执业注册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执行。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执业地点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全科专业。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