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出台《关于规范远程医疗服务价格通知》,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以受邀远程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
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获悉,该通知的出台,是为推动贵州省远程医疗的发展,提高诊断与医疗水平,降低医疗开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以受邀远程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各公立医疗机构在政府指导价下确定本单位的远程医疗服务实际执行价格。
根据规定,远程会诊、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执行的国家级最高限价为1550元/小时,省级最高限价700元/小时,市级最高限价595元/小时;同 步远程病理会诊的最高限价:国家级500元/次,省级400元/次,市级340元/次;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的最高限价:国家级400元/次,省级300元 /次,市级255元/次;远程影像会诊的最高限价:国家级400元/次,省级200元/次,市级17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