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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融资渠道 推进海外仓建设

2024-06-12 09:02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从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等五个维度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

  在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

  跨境电商的新技术、新方式被积极鼓励。《意见》表示,支持依法合规引入数字人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带动更多优势产品出口。此外,鼓励高校通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开设“跨境电商+小语种”相关课程,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提供人才支持。

  《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优化服务模式,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为跨境电商国内采购提供保险保障。在优化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方面,《意见》表示,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外汇收支手续,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推动跨境电商供应链降本增效也被提上日程。《意见》提出,推动头部跨境电商企业加强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企业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更好赋能上下游产业链发展。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在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应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具,提高数据分析、研发设计、营销服务、供需对接等效率。

  在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方面,《意见》表示,促进中欧班列沿线海外仓建设,积极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

  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成为优化监管与服务的重点。《意见》建议,探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模式。加强海关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研究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

  跨境电商出口占我国货物贸易出口比重正稳步提高。根据各地初步统计,全国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2万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超1000个,建设海外仓面积超3000万平方米。商务部表示,接下来将依托我国16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结合各地的产业禀赋和区位优势,带动更多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参与国际贸易。

  “跨境电商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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