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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我国将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 分类投放垃圾可实行较低收费标准

2018-07-03 00:32   来源:每经网

  垃圾分类在我国已提倡多年,但客观上推进效果并不理想。但假设通过价格杠杆,能否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呢?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当日有关工作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解读说:“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配套设施完备、已经具备条件的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

  2020年底前建立收费制度

  此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主要包括: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等。

  对此,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徐文龙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计量收费一般采取设置专门垃圾袋的方式,这种收费方式可能会率先在大城市和一些管理较好的小区推行。

  《意见》要求,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等四个方面。

  《意见》指出,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发改委要求,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周伴学解释说,这样的收费制度设计,对推进垃圾分类,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意见》进一步明确,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大城市或率先施行垃圾收费

  由于城市垃圾累计存量逐年递增,“垃圾围城”的问题也愈发凸显,建立收费机制,从源头上加以减量管控,无疑是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最直接的办法。

  徐文龙介绍说,关于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很多年前就已经在探讨和研究,所谓的计量收费,并不是绝对的所有的垃圾都要称重,未来可能效仿日本等国家做法,采取购买不同规格专门垃圾袋的方式,根据垃圾袋装的量来大致衡量垃圾重量,购买垃圾袋的费用中将包含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收费)一般是大城市或管理比较好的小区会更早适用,老旧小区可能比较难。”徐文龙说。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生活垃圾计量收费主要是对单位、集体进行计量收费。最难实施的是小区的个人,因为垃圾来自公寓楼里面所有的人,没办法具体分配到个人,而国外大部分都是住单独的房子,容易做到计量收费。目前个人垃圾收费只能根据用水量或用电量估算,或者统一标准收费。

  那么,采取生活垃圾收费,收费的标准将会如何定呢?

  徐文龙介绍,收费标准肯定会综合各个城市的综合因素,一方面根据城市服务要求进行全成本分析,同时也要考虑当地老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一开始政府财政会予以补贴,经过若干年的发展之后,补贴慢慢退出,再完全由居民承担。

  薛涛认为生活垃圾收费在价格上会很难说,关键是看政府补贴的力度。他介绍,因为现在很多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都是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对于未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处置,政府的成本是每年200~300元/户。但实际上,当前一些地方向居民收费的标准每年在150元左右。未来可能会逐步进行全成本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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