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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 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

2018-07-02 09:00   来源:证券时报APP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出台支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用电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策,出台奖惩结合的环保电价和收费政策,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价格机制不够完善、政策体系不够系统、部分地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没有充分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价格机制没有真正建立。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加以解决。

  意见提出,到2020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意见强调要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2、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3、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4、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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