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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推广“煤改气”供暖 执行居民气价

2017-11-06 12:23   来源:国际燃气网

  日前,省政府发布《辽宁省推进全省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城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力争2020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具备条件的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淘汰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提高供热燃煤质量,优先燃用低硫份、低灰分的优质煤。

  在城镇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鼓励对既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天然气替代。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大现有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力度,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热网未覆盖的楼房小区,支持推广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对城中村、城郊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暖。

  新增“煤改气”清洁取暖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重点在沈阳、大连等市推进燃气热电联产项目。2018年前,沈阳、大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各推进1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到2020年,沈阳、大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各达到5个以上。

  在价格方面,完善“煤改电”清洁供暖项目电价形成机制,扩大煤改电清洁供暖范围。出台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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