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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卫计委多措施严控医疗费用增长

2016-08-18 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5年以来,卫计委对于医院用药管控越来越严格。近日各地卫计委接连出台措施,包括限制药占比、辅助用药、临床路径管理、限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取消门诊输液等政策。

  湖北省近日出台《湖北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十条措施,力求在降低群众医疗费用上有所突破。

  《意见》明确,到2016年底,各地要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为实现控费目标,全省将采取十条医疗费用控制综合措施,包括通过推行临床路径管理,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开展大型公立医院巡查等手段,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等。

  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江苏省和安徽省也出台多项医药费用增长控制指标和措施。江苏省明确,2015年到2017年,各设区市范围内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医药费用、每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年均增幅不超过5%。推行检查结果互认,2015年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互认为患者节约医疗费用约4.36亿元。此外,目前全省95%以上的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患者平均在院时间1至2天,费用普遍降低,最高降幅达50%。

  安徽省全面推进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同时,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医疗卫生机构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对监控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排名靠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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