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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领导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插手政府投资项目

2014-09-06 07:07   来源:现代快报

  近日,根据省委巡视组《对南京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为预防和遏制市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和贪污腐败等现象,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共七条,为南京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套上“紧箍咒”。其中强调,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违者一律追究该领导干部或公务人员责任。

  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算账

  规定明确,严格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审批管理。严禁“未批先建”,凡未完成施工许可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特殊情况需提前开工建设的,必须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批),违者一律追究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责任。

  严禁“先开工后算账”或“边设计边算账”,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或预算超过概算10%以上的,一律重新审批。未经重新审批,擅自增加支出的或决算超过调整后概算10%以上的,一律追究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也将更加严格。南京要求,严禁“未招先建”,凡未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投标的(特殊情况需采取邀请招标形式的,必须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违者一律追究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责任。

  严禁领导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

  规定专门明确,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

  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一律不得以打招呼、批条子或者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货物采购等活动,违者一律追究该领导干部或公务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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