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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

2014-08-05 02:2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9个省超8亿元的债务逾期未还;同时,部分债务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出现了债主把基层官员堵在会议室讨债的情形。鉴于截至去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59万亿元,而今年需偿还的占比达21.89%,约2.4万亿元。在地方财政增速下降及刚性支出增加等下,当前地方债风险确实值得警示。

  不过,尽管部分地方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但中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当然,地方债务风险要做到有效可控的条件,应是尽快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重塑政府负债结构调整,避免局部风险的传染蔓延。

  目前地方债整改的总体要求是,收紧地方融资平台和通过信托等渠道的举债问题,推进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试点,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些措施的积极作用自不待言。

  避免地方债务紧缩,防止部分地方政府想方设法“躲债”而侵蚀政府公信力,首先需对地方债进行分类管理:对那些缺乏经济可行性的低效、无效地方投资项目,要壮士断腕地坚决清产核销;对存在一定经济可行性、能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可适度采取PPP模式或直接出售等形式盘活。对那些缺乏经济可行性的地方债项目进行清产核销时,可适度采取中央与地方信用置换的做法,即中央可适度发行特别国债等置换部分地方债,以避免这部分地方债务紧缩化;同时,部分缺乏经济可行性的地方债项目可通过在地方层面设立AMC,实现好财政-坏财政模式加以处理,即允许地方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地方国有资产做抵押,把这些债务划剥到地方AMC,并加快推进地方政府与地方融资平台的脱钩,净化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并以此作为地方自发债的发行主体。

  同时,地方政府需对资产进行减法运算,即通过推进混合所有制,出售部分国有资产甚至私有化国企等,筹备更多资源用于偿付和覆盖地方债敞口风险。即混合所有制试点,不应过度理解为利用社会资本的加法运算,而应是以国有资产减持和国企出售为主的减法运算,因为地方AMC更多是一种负债转移,唯有在国资改革上做减法,国资改革才能真正有效成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保障,以严格避免地方债务赤字金融化。同时,一旦地方赤字找到金融化的释放通道,地方债务风险就可以转化成更易传播的金融风险,这是应着力避免的。

  此外,应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各级政府事权再分配改革,在财权上收的基调下,积极推进公共服务的事权与财权对等化。

  总之,当前有效规范地方债务风险管控,不仅要加快推进地方债的分类和并购重组,地方国资改革也应与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有效结合起来,同时还需加快推进中央地方财权事权体制改革等。唯有如此,地方债才能在可控中得到有效舒缓,避免财政赤字货币金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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