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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研究推出棚改项目收益债券

2014-05-19 09:45   来源:北京商报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测算分析,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增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指标,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

  通知指出,要支持国有工矿(含煤矿)、国有林区、国有垦区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所属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在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前提下,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的,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推进企业债券品种创新,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

  据了解,我国企业债券具有很高的信用级别,企业债的发行审批权限归属国家发改委,属于具有“国家信用”的准政府债券,收益债券是指无论利息的支付或是本金的偿还均只能自债券发行公司的所得或利润中拨出的公司债券。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赵锡军表示,参与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可申请发债,有利于降低棚户区改造的融资成本。目前对于棚户区改造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可以形成一些优质的资产,偿还发行收益债券还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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