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8%,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4.6%。一季度,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7年同期上涨2.3%。
3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7%。其中,食品价格下降4.5%,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1.2%,服务价格持平。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3%,影响CPI上涨约0.84个百分点。其中,蛋类价格上涨25.7%,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4.1%,影响CPI上涨约0.26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3.4%,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9%,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2.4%,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1.5%,影响CPI下降约0.14个百分点)。
3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5升2降。其中:医疗保健、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6.4%、3.7%、3.4%、2.4%、1.5%;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1.9%、1.7%。
据测算,在3月份2.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2017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约为1.4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1.1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2.8%,影响CPI下降约0.71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20.8%,影响CPI下降约0.54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8.2%,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3.5%,影响CPI下降约0.1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8.1%,影响CPI下降约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3.1%,影响CPI下降约0.06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0.6%,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3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4升3降。其中:居住、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1.9%、1.0%、0.9%、0.2%;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3.8%、1.8%、0.2%。
2018年3月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8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市16个区、1900多个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与互联网电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