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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港口煤价止跌走稳 市场双方博弈加码

2022-06-29 14:25   来源:中国能源网

  今日,北港煤价止跌走稳,但成交不多。产地煤价仍呈下跌态势,但随着全国范围气温回升,电厂日耗上升明显,港口贸易商挺价情绪上涨。

  总体来看,目前市场僵持加剧,各方因素交织使得买卖双方博弈过程中力量不断加码。

  一方面,看多因素强势来袭。

  一是国际煤价不断上涨。截止6月24日,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动力煤价格指数为403.4美元/吨,较6月17日的377.4美元/吨上涨26美元/吨,涨幅为6.89%。南非理查兹港动力煤价格指数为368美元/吨,较6月17日的325.2美元/吨上涨42.8美元/吨,涨幅为13.16%。欧洲三港动力煤价格指数为408.9美元/吨,较6月17日的355.5美元/吨上涨53.4美元/吨,涨幅为15.02%。

  二是澳大利亚限制煤炭出口。近日,澳大利亚电力市场调度中心宣布暂停境内“所有地区”电力市场现货交易,以求抑制电价、保障电力供应、防止大面积断电。据悉,这是澳大利亚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市场自1998年以来首次暂停。并指出澳大利亚东南部5个州正受到电力短缺威胁,包括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南澳大利亚和塔斯马尼亚。据悉,新南威尔士州政府6月17日援引紧急条令,要求在该州运营的煤企要将煤炭转移到当地发电机上,限制煤炭出口。

  同时,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政府宣布将新增三级煤炭税费,新税收政策将于今年7月1日起生效,当煤价超过175澳元/吨时对当地煤企征税20%,超过225澳元/吨征税30%,超过300澳元/吨征税40%。目前,昆士兰州征收税率为100澳元/吨征税7%,100-150澳元/吨征税12.5%,150澳元/吨以上征税15%。数据显示,2019年昆士兰州原煤产量占到澳大利亚总产量的55%。

  三是欧盟加大煤炭采购需求。国际能源署估计,2022年欧盟将新增120太瓦时的燃煤发电量,以弥补减少的220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量,从而减少对俄罗斯天然气进口的需求。电力生产商已经在寻找替代煤炭供应商,以取代他们每年进口的5000万吨俄罗斯煤炭,欧洲能源危机有可能波及全球。截至5月,南非理查兹煤炭港务集团已向欧洲国家运送了超过324万吨煤炭,占其总出口量的15%,远高于2021年的232万吨。

  四是国内沿海八省电煤库存可用天数降至16天。近日,全国气温普遍回升,沿海电厂日耗增加,已接近去年同期水平,在此影响下,库存继续消耗,截至6月24日,沿海八省电厂可用天数已经下降至16天。

  另一方面,政策调控影响作用明显。

  一是库存方面,中间环节库存不断累积,截止到6月27日,北方港口煤炭库存已超2550万吨,同比增加500多万吨。长江二港存煤591万吨,广州港存煤318万吨,均处于库存高位。

  二是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近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要求下,6—9月各地针对电煤,开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的格集中检查。明确,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煤炭,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通过搭售、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变相提高煤炭价格等行为,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定性处理。

  三是保供力度持续加大。此外,各产煤大省加紧保供、履约长协。6月27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的《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指出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1.07亿吨,全年达到13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能5000万吨,全年达到13.5亿吨。明确由省长蓝佛安担任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长。据悉今年前5月,山西省累计原煤产量为52823.8万吨,月均产量达10564.76万吨,如果后期月均产量能够延续这一水平,全年产量则可以达到12.7亿吨。

  四是长协合同履约监管力度不减。6月25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补签换签和履约监管工作,明确1、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或“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签订和执行。煤炭企业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物流费用等方式,变相提高煤炭销售价格。对于已经签订录入符合政策要求的有量有价合同,特别是已按“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执行的不得改变定价机制,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的要在6月28日前抓紧按价格政策进行更改换签并在陕西煤炭交易中心中长期合同监管平台调整完善价格信息,确保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2、严格执行“欠一补三”合同条款。所有煤炭、电力企业均应将“欠一补三”"明确纳入中长期合同条款。从6月份开始。对不履约的企业严格执行“欠一补三”合同条款,即以月度为单位,企业有履约欠量欠价的,明晰双方责任,需按欠量欠价资源量的3倍向合同另一方补齐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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