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同时,部署各地加强输配价格监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偏高输配价格,规范管网企业收费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广西自治区将区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降至0.2元,并限时取消没有实质性管网投资的“背靠背”分输站收费,每年减轻下游用户用气负担1亿元以上;规范浙江省杭州市天然气管网公司不合理收费行为,每年减轻下游用户用气负担600万元以上;将上海市化工区28家企业用气由化工区发展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转供改为由市燃气集团直供,28家企业1年可节省用气成本约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