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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权威人士: "尚未听说光伏电价调整方案"

2017-12-06 12:47   来源:能源一号

  关于光伏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幅度的猜测已持续数月,日前各类传闻愈演愈烈。就此事,昨日《能源一号》对能源局新能源司的一位权威人士进行了独家专访。

  该人士表示,首先(无论是地面还是分布式电价)的调整,都不归新能源司管,主管单位是发改委价格司。

  据能源一号了解,通常情况下,标杆电价调整前,相关部门会出台一个征求意见稿,也可能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主要征求方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能源局新能源司、五大电力公司及重点新能源企业等。

  能源一号也向上述权威人士问道,“您最近是否(代表过)能源局,参与光伏电价补贴下调的会议讨论?”该权威人士明确,并不掌握相关情况,也没有参与过此事。

  他提到,此前能源局出台过分布式的相关文件,即《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就市场化交易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国家有关部门)对电价的下调是有要求的,会根据相关装机规模(或具体情况)来定。

  能源一号查阅了有关文件发现,国家能源局对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项目的有关补贴政策如下:纳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后自动纳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按照全部发电量给予度电补贴。光伏发电在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度电补贴标准基础上适度降低;风电度电补贴标准按当地风电上网标杆电价与燃煤标杆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相减确定并适度降低。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享受国家度电补贴的电量由电网企业负责计量,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转付,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可制定额外的补贴政策。

  而该权威人士强调,就分布式补贴电价的下调幅度等,目前他“并不知情”。

  2016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就I类、II类、III类资源区的光伏上网电价,由2016年的0.8元、0.88元、0.98元分别下调至0.65元、0.75元、0.85元,屋顶分布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部自发自用”的补贴继续执行0.42元。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1.05元/千瓦时。同时,发改委也暂定,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每年会调整一次。

  2017年时的标杆电价调整时间段如下:

  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如果今年也是类似时间调整的话,那么新方案应在月末出台。不过这依然要等国内有关部门的最后确认才行。

  目前业内流传的消息:

  消息一:330之前全额上网电价不变,630降5分。以后每个季度降5分。正式文件12月份出。

  消息二:2018年电价调整文件已经在走流程,近期将公布。调整幅度大致为:1)地面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预计630后下调0.1~0.15元/kWh;

  2)自发自用分布式:2018年元旦后开始下调0.1元/kWh;

  3)扶贫项目:电价暂时不调整。

  消息三:明年1月1号开始,分布式电站的补贴,从0.42下降到0.35。集中式的降0.1元,从明年630开始。

  据能源一号对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的相关询问后发现,国家发改委最终采取哪个方案,目前并没有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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