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新修订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
据悉,新规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经济发展,提升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供给质效。
相比于旧版办法,新规对于传统动力汽车贷款额度上限并无变化,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
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此外,在二手车方面,旧版办法规定“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新规将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调整为70%,进一步利好二手车交易市场。
去年一季度,央行和银监会曾经就新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发布过指导意见,规定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