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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地板价”该调整了

2020-05-07 11:06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在国际原油价格大跌的背景下,国内油价受“地板价”限制,4月29日成品油价格不做调整。不过,五一假期,全国多地加油站开展了促销活动,抽茅台、送红包等促销花样不断,连“三桶油”也加入其中。

  据了解,国内不少民营加油站面对激烈的竞争,开始寻求大幅降价促销,成品油实际零售价格直接跌落“5元时代”。在河南郑州,部分民营加油站的价格已经进入了“4元时代”;在天津,一些加油站每升92号汽油降价在1元以上;在山东菏泽地区,某加油站销售的92号汽油价格更是只有2.68元/升。国内油价“地板价”已经名存实亡。

  业内人士指出,近期随着低价原油逐步到岸,炼厂消化完前期高价原油后,炼油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未来不排除国内油价继续走低的可能。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原油价格一路下挫,于5月交割的WTI期货合约甚至首次出现“负油价”,目前六月交割的WTI主力合约价格也已逼近10美元/桶。而我国在成品油“地板价”政策下,目前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参照40美元/桶的原油价格定价,不随国际油价下降而下调,由此引发市场对于成品油“地板价”政策是否合理的讨论。

  事实上,在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最先设定的是“天花板”价格。2008年,国际油价高企,曾长期保持在100美元/桶以上,最高时超过140美元/桶。2009年,我国出台《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80美元/桶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2014年开始,国际油价经历了一轮暴跌,并在2015年底跌破40美元/桶。因此,2016年初,我国出台了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这就是所谓的“地板价”。

  彼时,调控下限定为每桶40美元,是因为原油价格已跌破国内大多数油田开采的成本价,由于国内原油现有的开采工艺制约了油田无法在低油价时封井停产,同时,国内原油开采企业还关联了一大批与其配套的油服企业,庞大的产业群也制约了油田不能轻意停产。

  具体来看,彼时的调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或“地板价”,维护了低油价下石油生产企业的利益;二是建立成品油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专款专用。

  其实,“地板价”制度设计并没有给石油企业带来太多利益。因为差价部分全部计为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纳入财政。中石油政研室副主任王震最近在一次研讨会上坦言,石油公司也不希望“地板价”,因为“地板价”的利益并没有给到石油公司。

  成品油“地板价”虽然没有给油企更多利益,却给汽车消费者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失。此外,运输、物流企业也增加了成本。

  中国油气智库联盟专家刘满平认为,我国现在基本具备价格放开的条件,但从政策设计角度考量,可以将“天花板”和“地板价”的区间进行进一步调整,目前来看价格设置都偏高。

  能源专家董秀成认为,即使没有这次的油价暴跌,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也应该彻底放开,因为现在成品油市场已经高度市场化了。不过董秀成指出,成品油放开价格是需要一定配套政策的,比如可以在税收上做一些调整,形成一个价税调节机制,当市场汽柴油价格太低时就加税,太高时就降税。将税收作为一个调节阀,让终端市场价格保持在一个稳定的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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