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要求,十堰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上调0.38元/立方米,即2.76元调整为3.14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仍按3.64元/立方米执行。执行时间:疏导后的价格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2020年4月1日起恢复执行原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