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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29元 亳州市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2019-07-03 09:50   来源:国际燃气网

  据国际能源网了解到,7月1日,亳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亳州市城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通知中要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9元,暨一档气价每立方2.95元,气量为40立方米/月;二档气价每立方3.48元,气量为40-100立方米/月;三档气价每立方4.28元,气量为100立方米/月以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按居民第一档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亳州市城区每立方米3.25元,用户在合同签订时可自主选择用户性质。

  为关怀低收入人群,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由每月免费3立方米用气调整为每月免费5立方米,先收后返。

  全文如下: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亳州市城区

  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亳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皖价服〔2018〕77号)文件要求,为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经市政府常务会第109次会议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9元,暨一档气价每立方2.95元,气量为40立方米/月;二档气价每立方3.48元,气量为40-100立方米/月;三档气价每立方4.28元,气量为100立方米/月以上。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按居民第一档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亳州市城区每立方米3.25元,用户在合同签订时可自主选择用户性质。

  三、为关怀低收入人群,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由每月免费3立方米用气调整为每月免费5立方米,先收后返。

  四、对户籍人口5人(含)及以上的家庭,用户凭户口簿(本)或所处街道居委会/派出所证明,各级用气量相应调增5立方米/人。

  五、实施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关于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亳发改价费〔2015〕505号)在国家和省调整门站价格(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时,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上游调整情况同向同幅度进行调整,此次不需要召开听证会。

  六、此次调整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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