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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泗洪县出台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

2018-06-14 23:22   来源:泗洪县物价局

  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工程即将通达泗洪。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建立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经成本调查,结合我县用气量,衔接周边同等供气条件价格,经县政府十七届试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泗洪县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试运行期销售价格及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方案》。实施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现行3.4元/ m3下调至2.6元/ m3,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工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4.8元/ m3下调至3.22元/ m3;泗洪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气价格为2.97元/ m3。并同时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确定家庭户籍人口4人(含4人)以下的用户阶梯气量基数: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300 m3(含300 m3)以下;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在300-900 m3(含900 m3);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在900 m3以上。对家庭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用户,可提供与该用气地址对应的《居民户口簿》,向供气企业申请增加用气量。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级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60 m3,由供气企业受理多人口用户气量基数核增手续。阶梯气价:各档气价按照1:1.1:1.3的比例执行。即第一阶梯气价为2.6元/ m3;第二阶梯气价为2.86元/ m3;第三阶梯气价为3.38元/ m3。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泗洪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用户,每户每月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5 m3,全年60 m3,在一年内可滚动使用。泗洪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实施后,可为居民和工商企业用户减少支出 4000万元,对减轻居民生活支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起到促进作用。

  泗洪县物价局 

  2018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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