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游天然气价格已恢复和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临时上浮的期限已到,赣州市物价局已下文对我市中心城区(包括南康区、赣县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一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恢复至基准销售价格,每立方米2.95元,不得上浮,下浮不限。二是放开车用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企业根据购气成本等因素及市场供求状况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