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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区非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2017-12-11 09:53   来源:大众网

  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上游天然气企业于近日上调烟台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为做好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工作,按照现行价格政策,结合烟台市实际,经研究,确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将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最高限价调为基准价格。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调整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天然气由现行的最高销售价格3.311元/立方米,调整为基准销售价格3.66元/立方米。调整后的价格自2017年1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16日起,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调为3.311元/立方米。自采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仍按《关于外采液化天然气有关价格政策的函》(烟价函〔2017〕16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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