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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8万余户

2017-11-16 10:59   来源:国际燃气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气代煤、电代煤作出安排部署。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截至10月31日,全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本报今日特刊发山东省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报道,供各地学习交流、参考借鉴。

  日前来到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九女集镇鹿楼村,“使用天然气,营造新生活”“奉献低碳能源,服务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映入眼帘,街道两旁摆放着安全使用天然气常识和新用户操作指南等宣传展板,不时有过往村民前来观看学习。

  在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李庄村,237户村民已经完成了燃气壁挂炉安装。提起气代煤,村民们交口称赞:“原来一到冬天就生炉子取暖,院子里要备下一大堆煤炭,灰多,炉烟也呛人。现在安了燃气壁挂炉,不仅有补贴,而且还环保,今年能暖暖和和干干净净过个冬了。”

  一段时期以来,山东省把气代煤、电代煤作为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具体举措。9月份以来,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全面启动了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目前,全省已完成传输通道7市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8.2万户,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40.9万户的改造任务,完成率142.2%。

  怎么改?

  结合实际,成方连片,宜气则气、宜电则电

  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事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大局,事关老百姓冬季取暖的切身利益。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的通知》,从保障气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障电力安全平稳供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6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等原则,结合实际,成方连片,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施复合供能、多能互补、清洁用能。

  根据规划目标,今年11月15日前,山东省实施计划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居民户502649户,其中,济南改造5.3万户,淄博改造111511户,济宁改造6万户,聊城改造54020户,德州改造64118户,滨州改造6万户,菏泽改造10万户。2017年年底,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

  山东省要求,各市根据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户,建立台账。20万人口以上县城要结合工作任务,组织供热、燃气、供电企业核实底数,将用户按照五类进行分类造册,即燃煤热电厂和燃煤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用户、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用户、采用气或电分户独立采暖用户、散煤采暖用户和未有任何采暖措施用户,建立台账,确定实施改造用户清单。

  据了解到,7个传输通道城市也都相继印发了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什么情况下实施气代煤,符合什么条件实施电代煤?淄博市提出,区县要在集中供暖范围外,划定“气代煤”“电代煤”实施区域,实施“气代煤”工程必须具备:村(居)已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集中居住;有单独且通风良好的厨房;房屋建筑质量稳固,不是即将拆迁房屋。对于不符合“气代煤”工程实施条件的村(居),实施“电代煤”工程。

  资金哪里来?

  购置取暖设备、用气用电给予补贴

  开展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资金怎么解决?山东省提出,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实行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政府得民心,企业得效益,群众得实惠,把好事办好。

  山东省财政拨付了气电代煤补助资金6亿元,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6个传输通道城市每市1亿元财政补贴。此前,济南入围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获得每年7亿元、3年共计21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山东省传输通道城市结合各自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和财政补贴政策,积极统筹包括省级补助资金在内的各级相关资金,集中用于气代煤、电代煤用户设施购置安装、用气(电)补贴等支出,资金分配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倾斜。

  山东省提出,今年11月15日前,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确定的电代煤居民用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居民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的,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从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明确我市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资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看到,对实施燃气壁挂炉改造或家庭电采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电取暖设备的费用,均实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改造后,从2017年供热季开始,用气费用将按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对实施家庭电采暖的居民,采暖期用电按0.2元/度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度电。

  德州市县两级财政筹措3亿元资金用于补贴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在取暖设备购买方面,给予每户4000元补助。针对气价电价,给予每户每采暖季1000元补助,连补3年。村内入户管网,按照当地燃气配套费标准给予燃气企业补贴,主管网由企业负责。

  如何抓好落实?

  4个督查组实地督查,确保高标高效完成改造任务

  为加快气代煤、电代煤进程,山东省明确提出各市、县(市)政府是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责任主体,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山东省还细化了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其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7个传输通道城市上报的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和省级支持政策;督促各有关市政府加快居民户内采暖、保暖设施建设进度,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气代煤、电代煤省级补助政策,督促各级财政落实补贴资金;省物价局结合国家和周边省份价格政策情况,抓紧研究出台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及取暖型天然气发电涉及的电价和气价政策;煤炭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结合各自职责,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控散煤销售、运输和使用。

  省环保厅统筹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秋冬季大气综合污染治理攻坚各项任务的调度通报工作,协助牵头部门做好通报有关市政府冬季清洁能源供暖的工作进展。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结合全省电代煤工作实施详细方案,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设计、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及建设改造工作,最大限度支持基层和群众;中石化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山东天然气销售公司、中国燃气山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加大气源调度保障和储气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改造与资金投入,按合同满足气代煤需要。

  山东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成立了4个督查组,分别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干部带队,对7市及辖区8个20万人口以上的县城开展实地督查,督促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时间进度扎实推进,确保气代煤电代煤工程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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