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布的消息,北京市将延长全市“煤改电”自采暖用户执行较低电价的时间段,时间延长3小时,采暖季每户取暖电费将减少150元左右。此次北京市供暖电价调整,自1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电价相关政策执行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为促进冬季取暖煤改清洁能源行动,此次取暖电气价格调整,首先延长了全市居民“煤改电”自采暖峰谷电价的谷段时间,由21:00至次日6:00调整为20:00至次日8:00。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执行较低电价的时间段被延长,电费开支将节省。据测量,“煤改电”分户电采暖用户,户均可减少约150元电费。
此外,还降低了企业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供暖用电输配电价,22:00至次日7:00时段输配电价减半收取。据计算,集中电供暖企业年度合计可减少电费支出550万元。
本采暖季农村村集体改造的“煤改电”、“煤改气”供暖用户也得到了相应的优惠,针对农村“煤改气”分户自采暖用户的优惠是:一档阶梯气量增加1000立方米。调整阶梯气量后,第一阶梯为0至2500立方米,单价2.28元;第二阶梯2500立方米至3000(含)立方米,单价2.5元;第三阶梯为3000立方米以上,单价3.9元。据测算,档位调整后,农村“煤改气”分户自采暖第一阶梯,可覆盖到93%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