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按照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目标,《管理办法》明确了配气价格的制定方法,确定了重要指标参数,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要求。各地要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各地要尽快按照《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冀价成规〔2017〕157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核定当地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并于2018年底前出台。同时,各地要在核定配气价格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其中,居民配气价格的制定及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要依法履行听证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