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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标识6月执行 特定食品须标营养成分

2010-04-20 14:54   来源:

    记者19日从天津市质监局获悉,按照将于6月执行的新《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其包装标识应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和详细联系地址。而从现在起,使用原包装的食品必须在包装外粘贴补充上述内容的标签。

    为确保婴儿配方奶粉等特定人群食品的安全,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此类食品的包装标识进行了严格规定,如原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现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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