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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新政 利于“住有所居”

2018-06-07 12:5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随着房价偏高成为中国城市的普遍性问题,为解决刚需人群,尤其是年轻人的住房问题,不少地方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日前许下“十八年住房之约”的深圳(楼盘)因改革力度之大而备受关注。

  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调整了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其中出租和出售的住房各占50%左右。

  60%这一比例是深圳此次房产新政引发关注的主要原因。在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五大手段,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乃重点之一。此后一年多以来,十几个一二线城市陆续发布了购租并举和发展租赁住房的举措,只是不及深圳力度之大。

  以北京(楼盘)为例,为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去年9月制定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未来五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同时提出五年内提供50万套租赁住房,兼顾刚需购房人群和“新北京人”住房需求。上海(楼盘)截至2016年底已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8.9万套,去年以来连续在主城区公开出让多幅租赁住房用地,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将新增租赁住房70万套;其在近期开售的新楼盘中,不少都规定了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其他城市也出台了类似政策,不过均未规定保障性住房所占比例。

  深圳对于未来18年房地产发展的构想,与新加坡实施数十年的组屋制度颇为相似。新加坡建国后就实施了“居者有其屋”计划,80%的国人居住在政府建造、低价出售的房屋,其余20%的高收入者则购买商品房。因此,新加坡虽然商品房价格非常之高,但并未出现高房价带来的负面影响,因为组屋政策保障了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

  不过新加坡模式并不适合大部分的中国城市,因为房地产行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引擎之一,土地财政收入及房地产相关税费是不少地方政府预算的来源。深圳则是个例外,作为一座以高端制造和互联网等高科技行业为主导的城市,不论是土地财政还是房地产行业,都不应该放在重要位置。更为重要的是,定位于科创之城,人才无疑是最重要的资源,让吸引进来的人才住有所居是施政者应该优先考量的。

  当前,深圳面临着商品房价格高企、住房供需不平衡、住房结构不合理和住房保障不充分等难题。根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类住房1065万套(间),其中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占比仅为21%,此时,旨在构建多层次供应与保障体系的住房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需要改革住房制度的不只是深圳,今年以来,杭州(楼盘)、西安(楼盘)、成都、无锡(楼盘)等二线城市上演了摇号“抢房”现象,原因包括落户放宽吸引人才进入后需求增加、供应不足导致库存减少以及上涨预期引发资金涌入。房价高企和“抢房”现象的出现,对于这些城市的后来者、年轻人自然不甚公平,也终究需要让吸引的人才住有所居。

  简言之,如果这些城市初衷不是把房地产作为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那么就需要通过住房制度改革来破解当前问题,而建立多渠道、多主体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无疑是方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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