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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气价格监管落地:近一步降低成本 燃气公司面临挑战

2017-06-28 14:3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导读

  加上此次城市配气价格的收益率从10%降低至7%,综合下来一立方米天然气可以降大约1块钱左右,直接降低了终端用户的用气成本,作用非常直接。

  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方加强对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的监管,这也是国家发改委首次针对城镇燃气的配气环节发布政策。

  《意见》共有十条,围绕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建立城镇燃气激励机制和推进相关企业进行信息公开三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核定配气价格时的准许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不超过7%,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此前,一般城镇燃气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大概在10%左右,再加上接驳费等费用,行业的收益率非常可观。”一位央企内从事天然气规划的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企业来说,此次《意见》出台意味着收入会有所降低。”

  国家发改委则表示,目前7%的投资收益上限水平,“是在借鉴天然气市场成熟的欧美国家经验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内城镇燃气行业特点、发展现状,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的”。

  同时,城镇燃气属于重要公用事业,直接关系中小企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收益率水平不宜定得过高。

  作为相对清洁的一次能源,天然气成为中国目前替代煤炭和部分原油最为经济的选择,提升天然气在整体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也是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指标之一。

  但是,终端用户尤其是工业用户的用气价格过高、监管规则和体制机制矛盾等原因严重制约了这一能源在中国的发展。

  “从现在看,价格方面的政策出台这一步走得很成功,但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天然气市场研究所所长单卫国表示。

  终端气价偏高

  从2014年开始,国际油价从巅峰的130美元/桶左右暴跌至2016年的不到30美元/桶,与原油价格挂钩的天然气价格也一路走低。

  但是,受到市场瞩目、环保政策偏好等一系列光环在身的天然气,却在2014年(同比增9.58%)和2015年(同比增4.5%)连续两年出现增速骤降,不太符合正常的经济规律。

  “打个比方,长输天然气到了城市门站的时候每立方米是2块钱,省级天然气管输费要加几毛,城市配气环节要加几毛,加起来的话,到了终端用户手中的费用每立方米四块左右,相比煤炭,没有任何价格优势。”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没有经济性,意味着终端用户的消费需求和意愿就不那么强烈,同时,大量工业尤其是发电用户需要进行投资改造才能直接使用天然气,这让他们对于天然气的消费愿望低迷。

  而反观美国,在近两年天然气产量增加的前提下,首先实现了气价和油价的脱钩,在高度发达的环境下,煤炭面对天然气已经彻底丧失了竞争优势。

  “无论是从安全的能源消费结构,还是环境保护等方面考虑,必须要通过改革促进天然气市场发展。”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确立了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策略,针对中游管道运输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在《意见》出台以前的2016年10月,针对长输管道价格和定价成本的两项办法相继发布。

  此前,长输管道运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率在12%左右,在上述两项办法的规定下,投资收益率降低至8%,尽管目前只有湖北、湖南等省份出台了省级天然气管网的相关政策,但收益率也被确定为8%。

  加上此次城市配气价格的收益率从10%降低至7%,综合下来一立方米的气可以降大约1块钱左右,直接降低了终端用户的用气成本,从降低用气价格方面来看,作用非常直接。

  不过,导致终端用户用气价格偏高的原因,除了管输企业的高收益率之外,中间环节过多也是重要因素。依据前文所述情景,一名用户使用的天然气价构成中,至少存在三个市场主体的管输运营加价,分别是长输管道运营公司、省级管网运营公司和城镇燃气公司。

  “涉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目前这一块的改革进展相对缓慢,并没有拿出多少有效办法。”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但从促进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看,未来需要在相关方面进行更大程度的改革。”

  燃气公司面临挑战

  在《意见》规定的仅是最高收益率的情况下,省级政策有可能出现更低的收益率。

  以先于国家出台配气价格监管政策的湖北省为例,2月9日该省出台了《湖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本省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投资收益率为8%,配气的投资收益率仅为6%。

  这样的低收益率显然对城镇燃气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了威胁。“对于大型的燃气公司来说还好,一方面多元化的经营使他们的抗风险能力较强,另一方面在一二线城市的布局也使他们拥有更优质的市场环境。”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刘广彬告诉记者,“但对于那些在三四线城市开展业务的小型燃气公司来说,收益率的降低是个挑战。”

  与承担部分国家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的央企不同,省级管网公司和城镇燃气公司在进行天然气基建的过程中,会更多考虑到收益率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省份和城市内部的管道基础建设热情可能会降低,从长远来看,同样对天然气消费有不利影响。

  而为了保证企业的积极性,《意见》在标杆成本的规定之外,鼓励各地科学确定标杆成本,对燃气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使实际成本低于标杆成本的部分,建立燃气企业与用户利益共享机制,激励企业提升效率。

  同时,《意见》除了确定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以外,也明确规定了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

  有效资产为城镇燃气企业投入、与配气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由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组成,包括市政管网、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管网资产,城镇区域内自建自用的储气设施资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等相关资产。

  这其中不包括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和专有资产,政府无偿投入、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无偿接收的资产,未投入实际使用的资产,不能提供资产价值有效证明的资产,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以及向用户收取费用形成的资产。

  这就意味着城镇燃气公司不能通过其资产评估的增值,尤其是特许经营权资质等资产的增值来提升收益。

  “一方面,监管制度的清晰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预期,使得企业投资更有目的性,保证了企业的收益,而另一方面,也对目前企业的一些盈利方式产生了挑战。”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但无论如何,价格监管的明确一定会促进这一市场的进步。”(本报记者 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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